請民眾依居住事實辦理遷徙戶籍登記:遷徙登記應依居住事實審認,以符合人籍合一原則,並正確戶籍資料。 按戶籍法第16條第1項規定:「遷出原鄉(鎮、市、區)3個月以上,應為遷出登記。」 ☆戶籍法第17條第1項規定:「由他鄉(鎮、市、區)遷入3個月以上,應為遷入登記。」 ☆戶籍法第23條規定:「戶 ...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