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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日期:112-09-18

憑證IC卡申請

憑證IC卡申請須知

申辦資格

  1. 年滿18歲以上
  2. 未受監護宣告
  3. 設有戶籍國民
  4. 申請及廢止須本人親自辦理

應備資料

  1. 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
  2. 電子郵件信箱
  3. 電話(手機)

註:建議可先行下載並填寫自然人憑證申請資料表(https://moica.nat.gov.tw/rac.htmlhttps://www.pthg.gov.tw/pingtung-house/images/Icons/link.gif)或條碼版https://www.pthg.gov.tw/pingtung-house/images/Icons/link.gif,可加速臨櫃申辦之時間。

申辦費用

每張憑證IC卡工本費250元(讀卡機需自備)。

受理時間

本所自然人憑證受理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8:00至17:30中午不休息。

委託辦理

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為提供簡政便民服務,於103年7月1日起開放自然人憑證部分憑證作業可由受託人代為辦理服務(憑證申請及憑證廢止除外)。
如有委託書之需求,可連結至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下載〝自然人憑證代辦事項委託書https://www.pthg.gov.tw/pingtung-house/images/Icons/pdf.gif〞。委託書 (nat.gov.tw)

申辦地點

任一戶政事務所均可申請(不限戶籍地)。

客服專線

使用自然人憑證發生問題時,可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:0800-080-117,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7時至晚上11時;星期例假日8:30至17:3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