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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】內政部函請協助宣導國籍法加強延攬優秀外國人才事
  • 發布單位:金門縣金城鎮戶政事務所

依據內政部110年9月30日台內戶字第1100244216號函辦理。

為感謝殊勳歸化者對我國社會所作之重大貢獻,且達成留才、攬才
政策目標,考量多數優秀外籍人士不願放棄原屬國籍,爰該部於10
5年12月21日修正公布國籍法第9條規定,放寬有殊勳於我國及為我
國所需之高級專業人才,申請歸化無須喪失原有國籍。

該部與外交部光華畫報雜誌社合作,報導有殊勳於我國及具有高級
專業而取得我國國籍之外國人士,分享渠等在臺灣相關事蹟及取得
我國國籍的感動,並於「台灣光華雜誌」110年7月(第46卷第7期)
刊登封面故事【台灣人,真好!Part
】等5篇文章。

為擴大國籍法鬆綁之效益,惠請協助宣導,相關報導獲授權登載於
內政部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站(https://www.ris.gov.tw/app/
portal/2122),歡迎下載或連結使用。

  • 點閱次數:73
  • 上版日期:110-11-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