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12年8月10日中選綜字第11230502951 號函辦理。 二、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訂於113年1月13日舉行投票,為促進新住民政治參與,鼓勵在我國設有戶 籍且年滿18歲之新住民(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設有戶 籍須滿10年)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,爰製作旨揭網路宣 導短片。
一、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12年8月10日中選綜字第11230502951 號函辦理。
二、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訂於113年1月13日舉行投票,為促進新住民政治參與,鼓勵在我國設有戶 籍且年滿18歲之新住民(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設有戶 籍須滿10年)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,爰製作旨揭網路宣 導短片。